单县实验中学
教职工疫情防控健康保证承诺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发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不断地通过钉钉、微信、美篇、通知、公告等多种方式向我们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我和家人已认真阅读,并坚决做到积极配合,保证这场战役取得胜利,为此我们庄严承诺:
一、居家防护:坚决保证做到本人以及所有家庭成员坚守家中,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集体活动,如果确实因事因病必须外出,一定会佩戴口罩,并做到勤洗手、勤消毒、讲卫生。
二、不接触:保证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非六类重点人群: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3、因所在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而被封闭隔离者;
4、自外省返回未满14天者;
5、近14天有发热等症状未痊愈者;
6、本人及家庭成员与境外或湖北省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的初中学校教职员工。
如有以上六类情况,一定做到按照上级防控疫情要求去做,或配合检查治疗,或居家14天隔离,并会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三、健康上报:居家备好1-2支体温计,如实测量体温,一直坚持到开学,不走形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每天在家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学校微信群已发记录表)。保证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并保证做到一旦出现以上症状,会自觉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四、法律知识:充分认识理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防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相关要求,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者,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并危害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湖北,武汉,我们在一起!
教职工签名:
单县实验中学疫情防控小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