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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实验中学工会委员会会费管理办法
DATE:2018-09-30 14:31:55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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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县实验中学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独立建立帐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审定的预算,由学校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方面。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6、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开支,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会费收入。凡我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缴纳会费,根据学校实际,高级职称200元/年、中级职称150元/年、初级以下100元/年,学校工会统一收缴,交财务处入户管理。

2、行政拨交经费。学校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划拨经费。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全校性的工会活动,包括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组织参观考察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等费用。
2、教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探视费用。
3、教职工父母病故,以学校名义吊唁费用。

4、组织教职工代表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文娱会演等费用。

5、组织教职工培训和工会干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费用。

6、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等费用;

7、教代会等费用。

8、教职工生日、三八妇女节、五一节、中秋节、春节慰问品等费用。

9、校工会日常办公开支等费用;

10、接待上级工会、兄弟学校来宾及对外交往等费用。

以上经费数额开支较大时,均需申报具体费用开支情况,提交校工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四、报销办法。

经费报销一律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填写相关单据,附发票物品清单凭据,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到财务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五、校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受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每年向会员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单县实验中学工会
                                                        2018325

0530-4386668